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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好“四张网”,宣城加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周明助  发布时间:2025-07-30
摘要: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水安全,安徽省宣城市近日出台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一系列举措,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为抓手,大力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织细划定网、织牢建设网、织密监测网、织实整治网,全面推

  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水安全,安徽省宣城市近日出台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一系列举措,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为抓手,大力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织细“划定网”、织牢“建设网”、织密“监测网”、织实“整治网”,全面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织细“划定网”。对新建、改建、扩建的供水工程,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同步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调整),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定(调整)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跨市、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调整),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协商提出划定(调整)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调整),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划定(调整)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已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在用或备用水源,确因水质、水量或其他原因需要撤销的,须报告原批准机关批准,撤销后及时上报并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信息化管理系统、全国农村集中式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系统中更新数据。目前,全市已划定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4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78个,农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77个,乡镇及以下集中式“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59个。

  织牢“建设网”。建立“一源一备”“一源多备”或联网联调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备用水源管网与在用水源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做到“有备无患”。原则上备用水源与在用水源不能属同一水系,备用水源不低于正常供水量的30%。落实水源监测和设施巡查养护制度,在保障安全用水的前提下,备用水源供水系统原则上每季度启动运行一次,确保突发状况下能及时切换水源。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等标识。在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保护区内有道路交通穿越的水源地,要建设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穿越保护区的输油、输气管道采取防泄漏措施,必要时设置事故导流槽。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严禁保护区内违规审批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防环境风险隐患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在饮用水水源地周边。

  织密“监测网”。实施县级及以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和预警监测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在做好常规水质指标监测的基础上,可增加特征指标监测;建立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利、卫生健康等部门相关监测数据共享机制,水质监测数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水质状况信息。建立健全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库,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每年、供水企业每半年开展一次供水应急演练,确保科学、高效、稳妥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织实“整治网”。水源保护区经批准后,政府应对一级保护区已有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工业排污口、畜禽养殖、网箱养殖和旅游设施予以拆除或关闭,生活排污口关闭或迁出,农业种植和经济林需禁止使用化肥、农药并逐步退出;二级保护区已建成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予以拆除或关闭;准保护区已有的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并逐步搬出。开展水源地“清零行动”,全面加强538个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动态建立入河排污口清单,对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月至少巡查一次,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汛期及其他特殊时期加大巡查频次,对可能影响水源地水质的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立即制止、快速查处。在蓝藻水华易发时段,以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加大现场巡查频次和监测预警力度,发现蓝藻水华时,及时开展蓝藻围挡和打捞处置,科学采取污染控制、生态治理和应急管理等措施。对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饮用水水源,及时采取水源置换、集中供水、深度处理等措施,确保饮水安全。

 
责编:齐 敏
审签:韩天运、王敏啟
监制:常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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