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是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推进“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了宽松的执法环境。但随着免罚案件的增多,免罚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如何防止免罚案件产生“犯点小错没关系”的错误导向,避免一些企业因此放松自身环境管理要求,成为当前生态环境部门面临的新课题。笔者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建议: 追根溯源,批评教育不可少。对存在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能“一免了之”,需要跟进现场调查、批评教育等措施,避免出现“风过了无痕,事过不入心”的情况。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应和企业负责人及其生态环境管理人员一起查找症结,查清问题是由于企业环保制度存在漏洞、污染防治举措不够严密所致,还是岗位工人执行意识不强、一时粗心大意所致等。查清原因后,应对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生态环境管理岗位人员职责,使免罚成为增强生态环境意识、环境管理水平和污染防治能力的契机。 宽严相济,科技监管不放松。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要严把整改标准关口,监督免罚企业及时、彻底整改轻微环境违法问题。同时,通过分表计电系统、视频监控平台及走航监测、无人机飞检等科技手段,对免罚企业进行持续、动态监管。在不打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时掌握企业污染防范措施落实、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指标等情况。通过科技监管、隐患提示、帮扶整改等措施,全面提升免罚企业的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释法明理,确保红线不可破。免罚企业存在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虽轻微,但却反映出企业生态环境法律意识不够牢固的问题。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应以免罚企业违反的法律条款为切入点,耐心、细致向企业负责人、生态环境管理人员进行释法,指出企业应恪守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应采取的污染防范措施、应严格把控的排污标准等,并将这些规定作为企业不可突破的红线,增强企业守法经营、达标排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