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水乡,万绿澄澈。河湖不仅是南粤大地的生态血脉,更是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根基。近年来,广东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南粤秀水长清”为目标,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广东美丽河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水环境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水环境质量实现重大改善,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河湖美景成为广东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写照。 高位统筹、接续奋斗,形成良好治水新态势 广东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从上世纪90年代起先后实施碧水工程计划、珠江综合整治、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聚力地表水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加快推进生活源、工业源、农业源污染治理各项措施,全省上下形成众志成城治污攻坚的良好态势。 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先后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挂帅的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省委书记、省长任“双总河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高规格会议系统部署、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各地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积极合力治水攻坚,形成良好攻坚态势。东莞“民间河长”自发巡河护水,佛山的“河小青”志愿者清理河道垃圾,潮州的村民用村规民约保护本地河流,“全民治水”的理念在南粤大地生根发芽。 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治理体系。注重强化系统治水,先后出台《广东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广东省碧水保卫战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治水攻坚重要政策文件。注重强化依法治水,积极发挥地方立法作用,先后颁布实施《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5部水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2021年颁布实施广东省首部水污染防治综合性法规《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注重强化科学治水,针对广东省养殖污染的产业特征和区域实际,先后修订《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等排放标准。注重强化协同治水,先后与上游省份建立粤桂九洲江、粤闽汀江—韩江、粤赣东江流域省际生态补偿机制,在省内东江和北江流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政策,推动建立流域上下游“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体系。 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治理效能。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的激励效应,一揽子制定出台《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持续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多措并举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肇庆市广宁县“碧水—竹海—文旅”EOD项目凭借其独特的生态与文旅融合发展模式,成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大力推进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等一批水生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聚焦溶解氧、蓝藻水华防控、汛期面源污染等制约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协同创新,有效提升水污染治理能力。 系统治理、拓面提质,书写水清岸绿新篇章 坚持真金白银、集中攻坚,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显著增强。广东省坚持“治水先治岸、治污先截污”的总体思路,省财政通过PPP、专项债等模式统筹安排资金全力支持治污工程建设。近五年全省水污染治理相关投入达1298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112亿元,地市财政投入1186亿元。以茅洲河、练江、广佛跨界河流、小东江、淡水河、石马河、榕江、东莞运河等流域为重点,实施控制单元管理,统筹干流、支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岸上岸下治理措施同步开展。充分发挥央企、省属国企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加快推进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打破以往分段分片、条块分割、零敲碎打的传统模式,迅速弥补各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能力短板,推动劣Ⅴ类水体水质全面好转。以实施“百千万工程”和办好民生实事为抓手,有力加速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 坚持绣花功夫、精细治理,持续提升流域精细化治理水平。每年印发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流域治理措施落实到具体工程和任务上,建设“挂图作战”系统平台及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督导管理工具,动态跟踪水质变化和重点治污工程建设进展。每月组织召开全省水质会商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流域,邀请相关地市共同分析研判水质情况。成立地表水达标攻坚办公室,每月组织技术专家开展实地服务指导,对攻坚任务重的地市进行驻点帮扶,推动“一河一策”治理。编制实施《广东省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推动全面实施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建立重点监管入河排污口名录,实行全省入河排污口信息化动态管理。初步建立广东省水生态调查评价指标体系,完成全省重点江河湖库水生态调查评估,系统梳理各类水生态受损现状。探索在练江、石马河、潼湖、淡水河等实施一批水生态修复重点示范工程,不断提升水污染治理水平。 将治污重心向支流拓展,全面提升江河水环境质量。开展国考断面一级支流消劣行动,推动黑臭水体治理向县域拓展,在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的基础上,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初见成效。全省水环境质量连续七年稳步提升,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3.2%,年均水质类别均达到IV类及以上,且I—II类断面占比达到67%,创历史最佳水平。 共建共享、生态惠民,绘就人水和谐新画卷 将治水与“治城”深度融合,让美丽河湖可感可及。河湖治理不仅是纸上的指标任务,更是有温度的民生工程。我们坚持将治水与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更新、城市景观及产业等一体统筹、同步推进。练江通过全流域系统治理,推动纺织印染产业绿色转型,河流水质从劣V类提升至IV类,沿岸建成的生态公园成为群众休闲好去处,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茂名市的小东江流域通过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水质从劣V类提升至IV类,消失多年的黄鳍鲷、花鳗鲡等珍稀鱼类重现江中。茅洲河以治水倒逼空间开发和产业布局优化提升,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氨氮指标由2015年的23.4毫克/升下降至2024年的0.79毫克/升,实现从重度黑臭到优良水体(Ⅲ类水)的巨大跨越,深圳市释放沿岸土地价值高达1200亿元,东莞长安镇吸引集聚了一批优秀智造企业落户,昔日的“黑臭河”变身“创新走廊”。 将目标与路径结合起来,让“广东经验”惠民生增福祉。广东正用实际行动诠释生态惠民的深刻内涵。广东省增江(广州市段)、广东省佛山市高明河等一批发展所需、群众所盼的治理典范,成为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广东经验”。在这些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广东研究制定“一个清单、一个方案、一个指南、一套标准、一项办法”,即省级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行动方案、成效评估指南、评价指标体系和管理办法,分别从建设路径、建成要求、制度保障等方面指导各地积极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力争2025年底前建成27个省级美丽河湖,推动2027年建成率达40%,2035年美丽河湖基本建成。 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广东省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推进美丽河湖建设,让南粤秀水长清永驻,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广东智慧、广东力量。 作者系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