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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由实际案例引发的三点感悟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刘贤春  发布时间:2026-06-03
摘要:近日印发的《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提出,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补偿格局。这为未来我国生态保护修复领域的资本注入指明了方向。 据媒体报道,目前我国生态补偿资金90%以上来自各级政府财政资金。随着生态补偿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

近日印发的《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提出,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补偿格局。这为未来我国生态保护修复领域的资本注入指明了方向。

据媒体报道,目前我国生态补偿资金90%以上来自各级政府财政资金。随着生态补偿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这一态势将给政府财政带来一定压力,同时也不利于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对于拓宽资金来源、提升治理效率、构建多元化补偿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社会资本的潜力和空间远未充分释放。如何有效撬动这一宝贵资源,值得深入思考。笔者结合一个实际案例,形成以下三点感悟。

其一,把自主权交给投资人。某县城有一处180多亩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放场,地表土壤及地表水遭受污染,修复需要一笔不菲的资金。所在社区因财力有限,尝试以招商方式引入社会资本修复生态,最终被“合肥彤林农场”法人代表周鹏“相中”。他请教专家后按自己的想法推进修复,投资100多万元,苦干17个月完成。在修复过程中,社区充分尊重他的意愿,除给予支持与服务外,不进行任何干涉。正如投资人所说:“无端干预是投资人最大的包袱,干起来心里没底。”不干预,正是激发社会资本投入的重要动力。

其二,让投资者有利可图。生态修复投资较大,但其中也有合理回报。以周鹏为例,他之所以“相中”这个项目,是因为社区和他共同算了一笔账:地块位于城区腹地,修复后用于建设城市“菜篮子”工程,市场广阔,开发“共享菜园”收益更丰,预计2年—3年即可回本获利,并可依托这一支点逐步做大生态产业链。目前也正向着这一预期发展,有关方面已向周鹏伸出橄榄枝,在管理、信贷、环境营造等方面“雪中送炭”。事实证明,无利可图的买卖,社会资本不会参与。建议有关方面组织一批投资适度、修复难度小、见效快、回报率高的修复项目,以便捷方式向社会资本敞开大门,并辅以利好政策,激励有实力的个体积极注资。

其三,给投资者吃上“定心丸”。生态保护修复技术性强、过程艰苦,修复后往往需要一段恢复期,收益周期较长。有关部门应换位思考,在达成合作之初就让投资者吃下“定心丸”。比如社区事先向周鹏承诺,土地整治修复后,使用权和承包权归他,续包年限不设上限,并享受承包费优惠等。在过程中持续给予支持、做好服务、解决困难,实现了情感投入与资金注入的有机融合。

总之,激活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既需要政府主动作为、优化制度供给,也需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保障投资者合理权益。只有让社会资本进得来、留得住、能受益,才能真正构建起多元共治、可持续的生态保护修复新格局,为美丽中国建设注入更多源头活水。


责编:齐 敏
审签:韩天运、王敏啟
监制:常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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