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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安全设备是保障核安全的物质基础,质量是核安全设备的灵魂。确保设备质量,必须直面造假这一世界性难题。核安全设备领域容不得半点虚假,必须坚持“弄虚作假零容忍,违规操作零容忍”,坚决守住质量底线。 追根溯源,深挖造假之“因” 造假,本质上是人的主观故意与物的异常状态相互叠加。人的行为,是对已发生事实的掩盖,或对未发生事实的虚构;物的状态,集中表现为文件上的虚假记载与设备物项上的违规处理。二者互为表里,文件造假往往是为掩盖物项缺陷,物项违规处理又需文件造假来“做平账目”。越是熟悉质保体系的人,实施造假并躲避监管的危害越大。 造假的驱动力,在于利益诱惑下的风险收益错判。当行为人认定收益大于风险,便可能铤而走险。这里的收益不单单是金钱,也可能是职务晋升、进度压力的缓解,甚至仅仅是逃避繁琐工序的心理满足。发现概率低、惩处力度软,造假便会寻隙滋生。 造假具有传染性。一个环节造假得逞且未被追责,相关环节便可能效仿;一家企业因造假获益却未受严惩,同行业便可能跟风。若不及时遏制,造假将从个体行为演变为行业潜规则,从偶发事件蔓延为系统性风险。 洞察本质,把准防造假之“脉” 源头在假。造假根子在于思想防线失守:或因程序繁琐而心存侥幸,偷懒省能;或因成本控制而见利忘义,偷工减料;或因进度倒逼而不顾一切,蒙混过关。无论出于何种动机,都是对核安全文化的公然背离。 原罪在造。“假”可能源于疏漏,“造”则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主动行为。行为人发现问题后,不走合规途径纠正,而是主动策划、蓄意掩盖,以人为手段给虚假事实披上真实外衣,将错就错、以假乱真,性质最为恶劣。这与核安全所要求的公开透明原则、与质量保证体系的严密流程尖锐对立,是不能容忍的行为。 难点在显。造假往往隐蔽性强,如何让其暴露在阳光之下,是防造假工作的核心难题。从持证单位内部检验,到产业链上下游验收核查,再到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让隐蔽问题显露出来,需要穿透各个环节的持续努力。 关键在防。防假之要,在于关口前移、兜牢底线。构建程序制度的约束、复查检验的把关、独立监督的制衡,形成严密的防范体系,才能让造假者无可乘之机。 系统施治,落实防造假之“策” 严防严治造假,必须从风险收益逻辑出发,双向发力:增加发现概率,严厉后果惩处,使造假风险大于收益、代价高于所得,从根本上消除造假动机。 第一,构建立体防线,提高发现概率。织密人防、技防、联防三张网,让造假无处遁形。 人防为本。从事防造假工作的应当是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的人,是熟悉质保体系、了解法规要求的人。同时,发挥举报制度作用,鼓励一线员工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形成全员监督氛围。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对核安全设备持证单位弄虚作假的案件进行了处罚和通报,很多都是通过内部人员举报才使问题得以暴露,充分说明一线监督不可替代。 技防赋能。运用视频监控、人工智能识别、数据链条比对、区块链存证等技术手段,减少人为操作空间,用客观数据锁定真实情况。当前,部分核电厂和核安全设备持证单位已试点应用焊接过程数字化监控系统,对焊接参数实时采集、自动比对,一旦偏离立即报警,从技术上压缩了造假空间。 联防聚力。防造假不是一家之事,必须全产业链协同发力。核安全设备持证单位承担设备质量主体责任,要严格遵守《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对设备质量负最终责任,有效运行质量保证体系,严把供应商资格审查关和原材料复检关,将防造假要求贯穿全流程。核设施营运单位承担核安全全面责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压实“为其提供设备、工程以及服务等”产业链各单位责任,在合同中明确防造假条款,加强监造和到货复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严肃处理。监管部门要履行法定职责,在取证环节严格审查,强化经验反馈,及时通报典型案例,保持监管压力。 第二,高举法治利剑,加大后果惩处。让造假者付出沉重代价,形成有效震慑。 双罚并重。行为人与责任单位同责共担,既追究直接操作者责任,也追究持证主体失职失察责任,严肃处理造假链条上每个环节。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多起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一批持证单位因未严格履行监造职责、未按标准规范施工、伪造质量证明文件等问题被严肃查处,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追责。这些案例表明,惩处绝不蜻蜓点水,追责绝不点到为止。 以案示警。对查实的造假行为,要作为反面典型在多场合通报,用鲜活案例让从业人员看到造假的严重后果。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在经验反馈活动、设备集团有关会议上对多起核安全设备领域弄虚作假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通报,反响强烈。 矫枉必正。面对当前核电发展形势,保障核安全设备质量容不得丝毫马虎。必须抓细抓小、防微杜渐,以严厉惩处表明监管态度。对造假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近年来查处的案件中,有持证单位因伪造质量证明文件被责令停产整顿,相关责任人被依法处理,鲜明地传递了“一处造假、处处受限”的监管信号。 防造假是全产业链的共同责任,必须以久久为功的定力,常抓不懈、寸步不让,用经得起检验的设备质量,为核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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