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强化源头防控的一项重要手段。浙江省绍兴市创新建立“三个衔接”机制,赋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新模式。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绍兴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合下发管控衔接方案,建立两个制度衔接机制,形成统一治理体系。统一空间管控单元划分标准,强化土地用途和建设布局调整与大气、水、土壤等重点管控区划定成果的有效结合。合理控制城市上风向、毗邻水源保护区上游的区域建设开发规模,严守生态环境安全。依托“美丽浙江”集成应用“浙里环评”,衔接绍兴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迭代升级数据管理、成果查询、统计分析,强化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乡镇管控实施方案衔接。乡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是对市、县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细化和补充,是乡镇层面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重要依据。绍兴市结合自身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管控目标,在已发布的市、县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总体框架下,结合乡镇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资源能源管理、生态环境管理、减污降碳协同等要求,进一步细化乡镇分区管控措施,形成“一镇一图三清单”,并作为乡镇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区域开发、项目准入、监督管理和提升腾退的重要依据。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规划环评制度相衔接。浙江上虞曹娥江经济开发区是一个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设平台,开发区规划环评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执行标尺,对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城镇生活单元实行分区管控,细化更新各类生态空间的管控要求。规划范围内的百官街道工业园区原集聚不少老旧企业,“亩均税收”仅约5万元。上虞区以人工智能为主导方向、智能制造和智慧生活为主攻产业,重点引进工业互联网、智能装备及机器人、物联网、大数据等企业,将区域蝶变成上虞智创青春谷。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