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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变暖为突出特征的全球气候变化是21世纪人类生存和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任何国家、任何地区都难以置身事外、独善其身。我国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并保持气候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实施新一轮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期,地方亟须深化认识、把准路径、积极行动,开辟应对气候变化新局面,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 从风险挑战看,全球气温仍在升高,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日益突出。自2000年以来,全球平均气温保持升高态势,过去11年为有记录以来最热的11年。伴随地表气温系统性、渐进性升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趋多趋强,对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的不利影响和风险日益突出,应对气候变化紧迫性持续提升。 从国际形势看,低碳转型趋势不可逆转,国际绿色低碳博弈日趋激烈。虽然少数国家和地区开全球气候治理的“倒车”、一些转型政策出现调整放松甚至以气候变化之名搞绿色贸易壁垒,但国际社会仍发出绿色低碳发展大势不可逆转、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不能削弱的积极信号。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认识到,抢占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制高点就是赢得未来;纷纷加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投资可再生能源和绿色基础设施,拥抱汽车产业新能源化、数智化浪潮,推动碳交易体系建设。 从国内政策看,我国坚持“双碳”目标不动摇,不断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我国将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作为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形成产业竞争新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求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将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作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目标任务。面向“十五五”,更是强调要以“双碳”为牵引,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是极端天气的能力。 找准“十五五”应对气候变化阶段性特征 “十五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面临新形势,也具有新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地方应因时因势做好本地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首先,适应气候变化更加重要。面对气候变化风险的整体抬升,我国将2035年基本建成气候适应型社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需在“十四五”已构建的国家适应战略和省级行动体系的基础上,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拓展适应气候变化政策行动,加快提升卫生健康、水系统、电力系统、生态系统、粮食安全等紧迫领域气候韧性。 其次,降碳目标更严、内涵更广。我国将在碳排放双控的基础上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加快构建覆盖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的多维降碳治理体系。同时,衔接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需强化覆盖所有温室气体排放管控,为全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下降奠定基础。 最后,外部风险挑战更为突出。一方面,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正式实施,并计划从2028年起扩展至包括机械装备、汽车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等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因对我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等不合理要求,将抑制相关产品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一些地区和国家推出不合理的碳足迹规则、关键矿产限制等措施,也将对绿色低碳产品产供链稳定性造成影响,必须强化准备、积极应对。 多措并举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再上新台阶 地方包括区域、省域、城市、县域等多种尺度,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空间单元和关键支撑。“十五五”时期,地方应对气候变化任务艰巨而繁重,应衔接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识别突出挑战、锚定主要目标、积极采取行动。 一是构建完善规划政策体系。以编制“十五五”规划为契机,推动将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纳入本地区专项规划备案,结合本地优先事项和实际编制“十五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为降碳工作提供行动指引。将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系统融入本地区美丽建设、能源发展、工业发展、防灾减灾等规划,强化目标、任务、工程协同,合理分解市、县碳排放双控目标,谋划实施一批应对气候变化重大工程。建立健全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政策措施,积极开展碳排放预算、碳排放等量减量替代、碳市场能力提升、低碳零碳示范创建、碳普惠机制创新、低碳产品评价推广、气候投融资及碳金融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培育等领域政策创新。 二是夯实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碳排放统计核算、气候变化风险识别是地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基础和前提。在减缓方面,需积极参与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基础数据归集和统计,常态化编制省、市、县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构建覆盖更多企事业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体系,在重点排放行业推广碳排放连续在线监测,动态摸清温室气体排放源与汇;以出口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碳足迹核算与认证。在适应方面,按照国家统一技术规范,聚焦气候变化危险性、暴露度和脆弱性,全覆盖开展省、市级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绘制本地区气候变化风险地图,为坚持风险导向强化适应行动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优化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无论是减缓还是适应,均离不开多部门的积极参与和持续推动。地方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需密切协同,强化牵头职责,用好应对气候变化议事协调机构,提升部门认识、加强能力建设、压实部门责任,聚合形成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合力。统计部门应强化市、县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气象部门应提升气候变化监测和影响评估能力,能源、工信、住建、交通、林草等部门要采取行业领域降碳增汇行动,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林草、交通、能源、应急、疾控等部门要主动应对气候变化风险。 四是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产业特征、排放结构等,差异化开展温室气体减排行动,从严管控高碳排放项目和煤炭消费总量,推动存量腾挪和增量控制。以服务业为主的地区可强化建筑绿色化建设改造和交通运输降碳,以工业为主的地区可促进节能降碳改造、用能低碳替代和物流低碳化,以农业为主的地区可推广绿色农业机械、推动化肥减量增效等。夯实碳数据基础,推动贸易市场多元化,聚焦重点产业打造低碳产供链,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同时,紧扣本地区气候变化风险挑战,增强重点脆弱人群健康适应能力,建设气候适应型城市及都市圈,强化基础设施、电力系统、农业生产等领域气候韧性,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积极应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作者单位: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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