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地区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现象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近日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启动了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明确通过3年左右时间整治,使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频发多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专项整治涉及面广,需要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狠抓落实,也需要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共同参与、全面监督。 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 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不仅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侵占耕地林地草地资源,而且容易导致“破窗效应”,衍生成为有毒有害甚至危险废物倾倒的温床,造成更严重的污染,亟须严厉整治。 开展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曾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开展专项整治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然要求。随着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不足的短板更加凸显,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屡禁不止。我们要对标对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狠下决心解决包括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在内的各类顽瘴痼疾,推动实现“城乡无废”。 开展专项整治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切实推动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准确把握整治目的 开展全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至少应实现以下目的。 一是推动解决一批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突出问题。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及时清理或妥善处置一批非法倾倒处置的固体废物,有效消除污染隐患,尤其是要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通过及时查处各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和非法拆解报废机动车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促进拆解再生资源有效回收、高效利用,防止违法违规拆解污染环境。 二是倒逼地方履行监管责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易、清理处置难。例如东部某地坑塘非法填埋两万多吨印染污泥和少量建筑及生活垃圾,经群众举报后,当地政府组织清理并妥善处置的固体废物及受污染土壤达11万吨,耗资3000多万元。当前,一些农村地区对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仍重视不够,个别基层干部为了私利甚至默许非法倾倒处置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将有效传导压力,倒逼地方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避免清理处置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带来沉重经济负担。 三是对非法倾倒处置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专项整治既督促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个人履行主体责任,又调动社会广泛参与,鼓励群众举报身边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形成广泛社会监督网络,从而对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构成强大震慑。 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开展专项整治应坚持全面查、妥善改、严厉打的工作思路。 一是准确把握整治重点。专项整治以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和非法拆解处置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废弃设备及消费品为重点。整治范围聚焦路网交织、城乡接合、拆迁地块、行政交界等区域和山边、水边、岸边等“三边地带”,以及河流湖泊、荒滩荒地、坑塘宕口、矿坑溶洞、自然保护地、林地等无人区域和生态敏感区域。 二是严格排查整改问题。到2025年底,各地要完成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问题排查,建立发现问题类别、地理坐标位置、涉固体废物规模、污染状况等台账,针对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对能立行立改和污染隐患突出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推进整改;建立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定期调度督办机制,到2026年底,组织推动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率达90%以上;各地到2027年底前对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要全面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要开展成效复核,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要推动立行立改,坚决防止反弹。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各地应依法及时查处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的产废单位、运输单位(个人),严肃处理倾倒地的“地接”人员,坚决斩断“黑色”利益链条。生态环境、环境卫生、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应按职责依法及时严肃查处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法行为,主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配合,做好检测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各地应集中查办一批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大案要案,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对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非法倾倒处置行为,应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提起检察公益诉讼,合力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多措并举增强效果 专项整治应创新手段和工作方式方法,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多措并举增强整治效果。 一是创新排查技术手段。各地应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先进技术手段开展排查,采用“遥感+人工智能”方式建立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快速识别和排查系统,采用更多算法,让AI系统更加有效地识别发现问题,进一步提高问题识别效率。 二是畅通线索收集渠道。生态环境部已在门户网站设置面向全国的公开征集问题线索专栏。各地应在门户网站开设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问题线索征集专栏,公开接收社会公众提供问题线索的电话及邮箱,鼓励公众通过随手拍等方式反映问题线索。同时,各地应通过志愿服务组织、行业协会和舆情动态等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 三是加强区域联防联控。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地区及其他有条件的跨省区域要加强联防联控,加大跨区域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区域协调力度,推动建立区域之间统一的地方行政处罚标准。针对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犯罪行为,深化区域间警务合作,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 四是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应深入分析问题根源,从固体废物产生的第一环节入手,强化规范管理,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机制,引导固体废物产生者主动加大治理投入、减少固体废物增量。积极推进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补齐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基础设施短板,打通政策堵点,拓宽固体废物利用消纳渠道。将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等各环节全部纳入监管,及时发现非法倾倒处置行为和问题。 作者系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