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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一枝黄花是名副其实的“生态杀手”。笔者近期深入基层调研时发现,某市多地城乡接合部、撂荒地、道路两侧,加拿大一枝黄花已呈泛滥之势。此前,相关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并未采取实质性清除行动。 按照《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田生态系统、渔业水域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和自然保护地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的监督管理。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负责近岸海域、海岛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监督管理。高速公路沿线、城镇绿化带、花卉苗木交易市场等区域的外来入侵物种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分工看似清晰,实操中却容易陷入“都管都不管”的困境。一丛长在城乡接合部废弃工地上的黄花,究竟该谁去拔?这个问题不厘清,再好的防控方案也只是一纸空文。 另外,加拿大一枝黄花的最佳清除窗口期并不长:春季苗期可化学防除,秋季种子成熟前必须割除花序并挖净根茎。错过10 月中旬—11 月上旬这段关键期,种子随风扩散,来年的工作量就是几何级增长。可现实中,不少地方等到黄花开得金黄、群众举报上了,才匆忙组织人员去“割几刀”。这种运动式清除,赶不上种子传播的速度。 清除加拿大一枝黄花,不需要高深的技术,靠的仅仅是笨功夫:认得出、拔得净、盯得紧。认得出,就是要加大宣传,把加拿大一枝黄花的识别方法教给社区和村组,让群众分得清、认得准、知道发现后往哪儿报告;拔得净,就是强化行动,明确交界地带和公共区域清理加拿大一枝黄花的牵头主体,抓住春秋两季窗口期连根清除、集中销毁。盯得紧,就是在清除后要持续监测两三年,防止其死灰复燃。 生态安全没有旁观者、局外人。职能部门守土有责,公众也该多一分留意。一丛黄花不算什么,当千万丛黄花连成片的时候,这片土地将会因此而失去勃勃生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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