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坚持“学、查、改”贯通发力,推动学习教育与生态环境保护主责主业深度融合,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群众的“幸福增长点”。 以“学”筑基,深悟为民造福之要。厅党组班子成员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通过读书班、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分组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问题。班子成员还深入基层联系帮扶,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让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 以“查”促改,找准生态民生之盼。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从“民声”中找准“民生”,紧盯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执法、环评审批、监测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对照查摆问题清单逐一“过筛子”。将巡视、审计反馈问题与个人查摆、群众反映相结合,以“上级点、自己查、群众提”方式直面问题不遮掩。厅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环保一线调研问需,面对面了解群众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查摆找准坐标、校准方向。 以“改”提效,交出环境改善答卷。坚持标本兼治,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同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建立问题交办、限期整改、验收销号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实现14个地(州、市)第一轮全覆盖基础上,已启动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动解决城市生活污水溢流直排、建筑垃圾违法违规处置等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乌—昌—石”区域优良天数同比增加4.8个百分点,PM2.5同比下降18.8%,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0.8个百分点,“乌鲁木齐蓝”成为群众幸福底色。新疆连续四年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获评“优秀”,2024年名列全国第一,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5年保持在90%以上。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学习教育“学查改”一体推进,办好群众“小事情”,做优生态“大文章”,以实干实绩彰显正确政绩观,正推动形成更多群众可感可及的成果。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567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