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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建的都建了”,大气治理真的没有潜力可挖了吗?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叱狼  发布时间:2026-05-13
摘要:工业企业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已建成投运废气治理设施,有组织排放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近期,不少地方在谋划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时,普遍面临优质减排项目储备不足的难题:有的认为大气污染治理已经很不错了,该建的设施都已建成,

工业企业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已建成投运废气治理设施,有组织排放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近期,不少地方在谋划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时,普遍面临优质减排项目储备不足的难题:有的认为大气污染治理已经很不错了,该建的设施都已建成,很难找到减排空间;有的觉得企业治理设施平稳运行,表面看不出问题,难以进一步谋划有效的减排工程项目;有的地方甚至是“企业报什么就列什么”,导致减排项目数量偏少、质量不高,甚至出现“擦边凑数”等情况。

地方真的找不到优质减排项目了吗?事实并非如此。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已进入深水区,正从治理设施“有没有”向运行效果“好不好”转变,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管控”深度延伸,从“显性源治理”向“显性与隐性源并重”全面拓展。一些地方找不到优质减排项目,原因在于工作思路未跟上治理阶段转型要求,未能从被动坐等企业申报转向主动深挖细掘,未能运用系统性思维与数智化、精准化手段,把被忽视的减排潜力找出来、挖到位。对此,笔者建议,要多维度挖掘涉气项目减排潜力。

分析治气工艺,激活存量减排增长点。多数企业虽已配套废气治理设施,但部分治污工艺相对落后,实际减排效果打折扣。可以通过同行业治理工艺对标,筛选出治理水平显著低于行业均值的企业。例如,部分玻璃企业仍采用传统电除尘+湿法脱硫工艺,未应用高效陶瓷管治污技术,污染物难以稳定实现超低排放;部分小型企业脱硝仍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工艺,脱硝效率仅30%—60%,远低于选择性催化还原(SCR)工艺80%以上的效率水平。要引导这类企业谋划工艺升级整治项目,通过治理工艺迭代改造,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

梳理治污设备,补齐设施运行短板。电力、钢铁、玻璃、垃圾焚烧等行业是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不少地方对这类排放大户的监管仍停留在“用了什么设备、是否达标排放”等表层信息上。要深入核查每个排放口、每台治理设备,围绕湿法脱硫塔层数、SCR催化剂层数与填充量、布袋除尘器滤料材质、活性炭箱装填量等关键设计参数逐项核对,找准差距、查缺补漏,通过设备改造、耗材优化,持续提升污染物去除效率。

核查排放强度,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减排。不能仅满足于企业废气达标排放,更要聚焦单位产品排放量与排放强度。同类产品、同等产量条件下,污染物排放总量偏高的企业,通常存在治理设施效率偏低、生产工艺落后等问题。应组织专家开展深度专项分析,从清洁原料替代、生产工艺优化、末端治理提效等环节精准溯源,制定并实施减排项目方案。

分析运行参数,以精细调控削减污染排放。同类治污设施,运行参数细微差异即可导致处理效果差距显著。例如,湿法脱硫系统pH值控制不当,不仅降低脱硫效率,还会大幅增加结垢风险;布袋除尘器过滤风速过高,会直接导致颗粒物排放浓度上升。通过科学优化、精准调整运行参数,无需大额资金投入,就可以实现污染物稳定减排。

做好日常管理,提升治污设施工作效能。笔者在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仍采用人工手动投加药剂,投加量波动较大,导致污染物排放浓度不稳定;部分企业催化剂超期服役,脱硝效率明显下降。要推动企业加装自动加药系统、规范耗材更换周期、健全设备运维制度,提升治污设施自动化水平与精细化管理能力,促进治污设施发挥最大减排效益。

挖掘涉气项目减排潜力,要与企业协同发力,坚持标准引领与机制创新,激活企业内生动力,推动其从“要我减排”向“我要减排”转变。标准是有效的硬约束,针对近年新发布的涉气排放标准,要开展行业达标评估,摸清行业整体排放水平与共性问题。对达标难度较大的企业,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帮助找准减排潜力,制定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对超标排放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形成震慑,倒逼企业加大治理投入。同时,要出台针对性激励政策,对主动开展深度治理、减排成效突出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税收优惠、环保信用加分等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完善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让企业减排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

大气污染防治仍然任重道远。当前各地谋划治气项目,务必要转变思维、更新思路,主动作为、精准施策,通过精准排查找项目,在现有设施中挖潜力,从机制创新中激活力,以更多高质量涉气治理项目,支撑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责编:齐 敏
审签:韩天运、王敏啟
监制:常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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