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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探索“三长联巡”新机制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陶佳 通讯员欧阳晓  发布时间:2026-01-27
摘要: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印发《河林田长三长联巡工作机制》,打破河湖、森林、耕地等生态资源分头管理壁垒,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管理保护新格局,为全市生态保护筑牢制度根基。 长期以来,河湖、森林、耕地等生态资源管理职责分散在不同

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印发《河林田长三长联巡工作机制》,打破河湖、森林、耕地等生态资源分头管理壁垒,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管理保护新格局,为全市生态保护筑牢制度根基。

长期以来,河湖、森林、耕地等生态资源管理职责分散在不同部门,易导致信息不畅、协调困难、治理效率不高等问题。此次湘潭市创新推出的“三长联巡”机制,正是对这一痛点的回应。机制以“联合巡护、协同治理”为核心,致力解决河湖水域岸线侵占、林草湿资源破坏、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突出问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机制明确了从市到村四级“河林田长”组织体系,由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河林田长”,全面统筹;各级河长、林长、田长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应河湖管理保护、幸福河湖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

围绕协同联动,机制设计了一系列具体工作制度:联合巡查机制定期组织多部门对生态敏感地带进行重点巡查;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部署工作、解决重大问题;联合执法机制整合力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时能迅速响应、协同处置;信息共享与规划协同机制则通过统一平台和前期论证,打破信息孤岛,避免规划冲突。

为确保机制有效运行,湘潭市还同步制定考核监督、资金保障、宣传培训等配套措施,并将协同共治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此外,《市级河林田长责任河段(区域)及联系单位》《河长履职工作细则》《林长履职细则》《总田长(田长)督导巡查制度》等系列配套文件的出台,使联巡工作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责编:齐 敏
审签:韩天运、王敏啟
监制:常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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