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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发布了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十大典型案例涵盖了多种生态环境违法类型,包括重庆某环保有限公司违法排放废水、重庆市某制药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非法处置废有机溶剂、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重庆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重油泄漏、重庆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重庆某加油站有限公司汽油泄漏、傅某某非法排放危险废物、谢某等人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重庆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违法倾倒固体废物、罗某某等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芹向记者表示,这些案例完整覆盖了损害调查、鉴定评估、赔偿磋商、司法确认、赔偿诉讼等多个关键流程,同时在跨区域协作办案、规范简易评估、探索多元化赔偿方式、明确多主体责任划分、实现全链条责任追偿、推动与公益诉讼有效衔接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探索性突破,充分展现了各领域、各行业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 据了解,重庆市还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加快推进《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若干规定》创制性立法进程,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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