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取得新成效。 湖南如何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解读。 筑牢制度根基,赋能美丽中国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具有十分深远、重大的意义。”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办负责人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意义。 从宏观层面看,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要求,彰显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真理力量与实践伟力,有利于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从组织领导而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全面领导的重要保证,强化了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全面领导,有利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督促各地区各部门统一思想与行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从建设目标来看,《条例》的出台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以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目标,助力督察工作融入发展大局,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从制度建设角度出发,《条例》对于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具有基础支撑作用,有利于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刚性与权威,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条例》全面总结督察10年来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对督察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督察对象和内容、工作程序和方式、督察整改、成果运用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规范。 多管齐下促落地,守护三湘生态美 湖南将深入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相关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要从抓好学习宣传、扛牢督察整改责任、抓好当前重点工作等3个方面,具体推进落实8项工作,其中包括强化党对督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抓好中央和省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配合开展清单化调度工作等。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办负责人表示:“在抓好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将聚焦关键环节,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督察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 一是强化党对督察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牵住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地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督察整改工作机制,统筹做好组织计划、协调指导、督促推进、验收销号等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二是切实推进中央层面交办问题整改。重点聚焦今年要完成验收销号的42个问题,组织各责任单位拉条挂账、倒排工期、狠抓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同时,严格整改销号标准。坚持“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督促整改实施主体严格对照整改标准,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全部整改措施、实现整改目标,严禁虚假整改、敷衍整改。三是健全督察整改工作机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要求,建立健全督察整改调度督促制度,对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省属国有企业开展清单化调度、重点督察整改任务盯办、日常检查抽查等工作,确保中央交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四是从严抓好省级生态环保督察。认真学习中央督察做法,充分运用暗访、群众投诉、部门走访、资料调阅、领导谈话等工作收集问题线索,不断提升发现问题能力。敢于动真碰硬,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该曝光的曝光、该约谈的约谈、该移交的移交。组织观看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全面部署问题整改工作,以警示促整改,以警示促落实。 “我们将以《条例》施行为新起点,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作风,扛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政治责任,守护好三湘大地的绿水青山。”这位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