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们对“诗与远方”的渴望越发强烈,尤其是暑期旅游旺季,各景区纷纷迎来客流高峰。然而,个别游客肆意破坏生态环境的“撒野”行为却时有发生,相关报道每年屡见不鲜。 就在不久前,在新疆赛里木湖景区,有人罔顾景区规定和生态保护要求,驾车在湖畔天然草场肆意漂移甩尾,持续近40分钟,期间不少游客示意制止但并未奏效,天然草坪受到严重破坏。无独有偶,近日在内蒙古赤峰市大青山高寒草甸上,某户外团队为了满足一己私欲,竟然在草甸上挖沟烧烤,涉嫌破坏脆弱的高寒草甸生态。 这些“撒野”行为对自然生态造成的损害,往往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才能恢复,有些损失更是不可逆转,对当地的生态安全构成了威胁。那么,在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理念的今天,此类现象为何屡禁不止? 一方面,部分游客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只是“爽玩一次”,不会被人发现,即便被发现也不会受到严重惩罚。这种自私自利的心态,让他们在面对生态保护红线时,选择了漠视和践踏。另一方面,景区监管存在盲区。许多景区地域广阔,地形复杂,而管理人员数量有限,难以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管。一些游客正是钻了这个空子,在监管盲区肆意妄为。 然而,笔者认为,此类现象之所以一再发生,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在防范过程中,缺乏高悬的“利剑”,难以形成足够的震慑力;而在对问题进行查处时,“利剑出鞘”的狠劲儿不足,难以让违法者真正付出沉重代价。 比如这次赤峰市大青山高寒草甸挖沟烧烤事件,涉事团队仅在事后采取了回填等补救措施,相关部门鉴于其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然而,回填仅是一种补救性的措施,在高寒草甸生态系统中,哪怕仅有1平方米的损伤,也如同在人体动脉上划开一个伤口,极有可能引发系统性崩塌。因此,若涉事团队仅靠回填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未得到有力惩处,就很难让破坏者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无法对其他潜在破坏者形成有效震慑。长此以往,类似“破坏—道歉—回填”的戏码难免不会重演。 因此,遏制户外旅游中的“撒野”行为,不仅要利剑高悬,更要利剑出鞘,让法律和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促使广大游客敬畏自然、呵护生态环境。对此,笔者建议在以下方面持续发力。 首先,应明确户外旅游开发、运营、管理以及游客行为的规范准则,建立健全更为严格的标准体系。针对不同类型景区的特点,要制定详细的禁止行为清单与处罚细则,相关罚则要明晰责任主体和执法主体,以及严厉的惩戒条款,防范由于无法可依或者相关罚则过于松软,导致惩戒力度不够,让违法者无所畏惧的情况。比如,对于高寒地区生态脆弱的草原、草甸类景区,明确禁止车辆驶入非指定区域,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开展露营和烧烤活动,违反者除了要依法被处以巨额罚款外,还要修复自身破坏的生态环境,同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影响其在金融、出行等多方面的社会活动。只有让无视法律、践踏生态环境的人员付出沉痛代价,才能以儆效尤,刹住这股“撒野”之风。 其次,要构建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执法机制。遏制户外旅游中的破坏行为,往往涉及生态环境、旅游、林业、公安等多个部门职责,因此需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队伍,实现信息共享、协同作战。同时,针对一些热门景区跨区域的特点,建立区域间的执法协作机制,避免出现监管空白和执法推诿现象。例如,在涉及多地的大型生态旅游带,可设立联合执法中心,统一调配执法力量,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实效性。 最后,要综合利用人防加技防等措施,全面提升日常监管能力。景区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安装监控摄像头、开展无人机巡查、借助红外热成像技术等,提高监管效率,减少监管盲区。同时,还要鼓励游客和当地居民参与监督,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此外,还应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通过景区广播、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游客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对于一些十分脆弱的自然生态保护区,在进入之前要组织专门的培训,签订承诺书,防患于未然。 优美风景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宝贵财富,也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享受户外旅游的美好体验时,每个人都应自觉肩负起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守护好绿水青山,让“诗与远方”触手可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