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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企业应收账款困局,该从何处发力?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乔建华  发布时间:2026-05-21
摘要:广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企业(简称基础环境企业)是守护绿水青山不可或缺的主力军。然而,近年来,一个越来越棘手的问题困扰着这个行业应收账款规模大、周期长、回款难,俨然成了企业面前的拦路虎。 翻开几家环保企业近日发布的2025年年报,数字颇为扎眼

广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企业(简称基础环境企业)是守护绿水青山不可或缺的主力军。然而,近年来,一个越来越棘手的问题困扰着这个行业——应收账款规模大、周期长、回款难,俨然成了企业面前的“拦路虎”。

翻开几家环保企业近日发布的2025年年报,数字颇为扎眼:首创环保应收账款余额达到184.4亿元,盈峰环境为71.1亿元,中原环保也高达87.73亿元……破解应收账款困局,应如何发力?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环境经济政策专题组(以下简称专题组)最近给出了一些思路。他们建议,从企业自身、体制机制、政府政策等多个层面协同努力。

企业转型:从“比谁块头大”到“比谁内功深”

过去十几年,我国基础环境企业快速扩张,建成了全球最大的污水处理和垃圾焚烧体系。但E20环境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直言不讳:不少企业还在“重规模、轻质量”“重短期、轻长期”的老路上打转,产品和服务同质化严重;对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重视不够,科技创新投入不足,运营管理现代化水平也亟待提高。

当前,环保行业正在经历从“比谁规模大”向“比谁内功强”的转变。可惜的是,许多企业还没真正迈出这一步,导致需求升级了,供给却跟不上。

以城市污泥处理为例。2020年全国约6600万吨/年(含水80%)的污泥产量中,大约75%仍采用“脱水—外运—填埋/干化焚烧”的传统高耗能路线,与现在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的要求差距不小。

与此同时,基础环境企业在“两山”转化中的潜力尚未充分释放。比如,2024年全国碳价稳定在60元/吨,若按现有污水处理厂沼气发电潜力估算,每年可形成30亿元的碳收益。可这些收益,目前还远没落到环境企业的口袋里。

因此,基础环境企业需要主动破局。一方面,要加快从“规模扩张”转向“精益运营”,在污泥处理等传统领域加大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逐步替代高耗能路线;另一方面,应积极融入“两山”转化进程,主动对接碳交易市场,将污水处理厂的沼气发电、碳减排等潜在收益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现金流,而不是停留在理论测算中。

“只有练好‘内功’,才能在降碳减污的大潮中抓住机遇、赢得主动并缓解应收账款压力。”薛涛说。

制度完善:推动“污染者付费”全面落地

为什么回款这么难?专题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俞汉青点出了一个关键问题:我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价费体系尚未完全理顺,“污染者付费”原则没真正落实。

以居民水费为例。2024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188元,居民终端水价均价约为3.38元/立方米。算下来,水费支出仅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29%。而在纽约、伦敦、东京,这个比例在0.7%—1.34%之间。过低的水价让供水企业陷入“成本倒挂”,管网维护和水质提升都缺钱,最终影响的还是供水系统的长期稳定。

污水处理费同样偏低。据估算,目前,我国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只能覆盖处理全成本的70%—80%,污水收集管网的成本基本没算进去。国际上经济发达、水价体系成熟的城市,自来水与污水处理费比价一般在1:1.2以上,比如旧金山、巴黎等城市。而北京这一比价约为1:0.6,上海约1:0.89,差距明显。

垃圾处理费的差距就更大了。以荷兰阿姆斯特丹为例,2024年单人家庭年垃圾收集费为352欧元,多人家庭469欧元。而在北京,居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为每户每月3元,加上物业收取的清运费,全年合计仅66元。

“这样一来,污染治理收费覆盖不了成本,缺口只能由政府财政兜底。”薛涛说,从这个角度看,低价的环境服务相当于政府向社会提供了一种隐形的“环境福利”,即企业或居民支付了比实际成本更低的费用,差额由政府买单。

过去地方财力相对充裕,这种“环境福利”还能维系。但近年来,财政压力增大,政府已难以继续兜底。这导致两个后果:一是企业回款难,二是这种“福利”本身并不公平。

为何不公平?因为真正享受这一福利的,并不是低收入群体。大量低收入家庭用水、用电、产生垃圾的量通常较少,属于低消耗群体。而水、电、垃圾处理等资源消耗大户,往往是高收入群体或高耗能产业。政府用公共财政为高消耗行为买单,反而形成了一种“逆向补贴”,即消耗越多,获得的隐性补贴越多。这不仅有失公平,也不利于引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中国工程院院士俞汉青认为,基础制度还得再夯实一些。他建议,不妨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为契机,真正把“污染者付费”这个原则落到实处,下决心把价格体系一步步理顺。

政府施策:优先化解欠款,系统完善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环境基础设施的公共属性,决定了政府在化解应收账款困局中必须主动作为、靠前施策。只有政府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既解企业燃眉之急,又从制度上理顺价格、资金、监管等关键环节,才能为行业健康发展扫清障碍。为此,专题组提出了几条务实建议。

首先,在化债工作中,把基础环境企业放在更突出的位置。环境基础设施具有鲜明的公共属性,建议将解决基础环境企业应收账款问题纳入各项财政、金融、化债措施的重点。推动地方政府把环保项目欠款列入地方债务化解计划,并优先偿还环保企业欠款。这既是“治标”,也是为“治本”争取时间,坚决防止风险扩散。

其次,优化经济政策和相关配套制度,让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

例如,加强资金监管。严格环境设施建设运营预算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费专款专用,并探索固废处理等领域预算的专户管理,防止资金被挪用或克扣;加大财政与金融支持。国家财政可设立专项资金,专门化解国补及地方重点环保项目欠款,优先保障垃圾发电、污水处理等民生紧密相关的项目。政策性银行也可尝试推出“‘两山’转化专项贷款”,对采用先进技术、建立碳账户的项目给予利率优惠,促进技术与产业融合;加快补贴审核与发放。简化审批环节,明确各环节时限,切实提高补贴资金发放效率,缓解企业周转压力。

最后,建议引导基础环境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两山”转化中发挥更大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在政策、资金和项目上支持基础环境企业。例如,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可在项目入库、评奖等方面给予引导性支持。

在专家组成员看来,营收账款问题不小,但办法也在路上。只要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共同努力,既解燃眉之急,又建长效机制,基础环境企业一定能轻装上阵,在建设美丽中国的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本文数据主要来自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2025年底报送生态环境部的相关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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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专题研究与促进工作组(以下简称专题组),是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而积极探索的一种工作机制。专题组由研究机构、高校的专家学者,部委相关司局、试点地区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和金融机构业务骨干等组成,涵盖政、产、学、研等领域。专题组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规律方法,服务顶层设计,帮助基层探索,努力在美丽中国建设过程中发挥社会组织的应有作用。专题组坚持公益原则,不开展营利性项目,不定向推荐技术产品和服务,所有成员不在专题组取酬。各专题组因事而设、事终则止。

目前,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已成立污泥资源化利用、区域节水与再生水循环利用、流域协同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业企业减污降碳、湖泊保护、生态文学、环境经济政策等8个专题组,产生了一批研究成果。

 
 
责编:齐 敏
审签:韩天运、王敏啟
监制:常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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