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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上级交办问题线索,我带着周旺珍和戴志洪立即赶到现场核实。当时,机器轰鸣正在生产,一片繁忙景象。”近日,江西省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临川大队大队长徐日东升回忆起检查抚州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时说,“但治污管道破损且拆除了一段,完全达不到治污效果,在线监测也没有联网!”
图为执法人员对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 在该公司生产负责人万某和安环负责人左某云的陪同下,随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勘察的展开,这家以页岩为原材料年产6000万块标砖的重点排污企业的违法证据逐步固定完善。 执法检查时,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线正满负荷运转。 “我们的工艺很简单:破碎—搅拌—干燥—成型—烧结固化,生产时会产生粉尘、炉窑废气等污染物。”万某在接受调查询问时,介绍生产工艺。 在破碎、筛分车间,执法人员一眼发现,环评明确要求的“布袋+静电除尘”的粉尘治理设施早已损坏,除尘管道多处破损,大量烟尘正不断地通过多个破损口冒出,车间里烟雾一片弥漫,尽管工人们戴着厚厚的防尘口罩,但摘下来时鼻孔四周还是布满了细细的灰尘。 “这么大的烟尘,看都看不太清,怎么做事呀?这样也不安全。”周旺珍对着正在开叉车的刘师傅说。 “这些管道建设好多年了,当初质量也把关不严,破损好久了,堵了几次也堵不上,灰尘好大,没有办法,只能戴两重口罩了。”刘师傅无耐地捂了捂口罩,大声回答着。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车间外。他们发现,原本相连的烟尘收集管道在风机的前端已经被人为地拆除了一截,导致粉尘、炉窑废气直接外排。 “小戴,用水印相机把管道拆除的证据也一并固定好。”周旺珍吩咐道。 接着,他们来到脱硫塔旁的循环水池边,周旺珍拿出随身携带的pH试纸检测,试纸瞬间变红,数值显示pH值仅3左右,呈强酸性。 “按排污许可证要求,炉窑废气要经碱性烧碱脱硫+脱硝处理,可这循环水池的水怎么会是酸性?”戴志洪向左某云问道。 面对执法人员的质问,左某云低下了头,支支吾吾地说,“我明明加了药剂呀。” “你是怎么加的?加药后会不会进行检测?”小戴继续追问。 “我也是刚入职不久,对设备运行也不太懂,又没有自动加药机,就把药剂直接倒在前面的池子里,以为就可以了,开始时会检测一下,因为厂里不是每天都生产,后来就一个月左右加一次,也没有再检测了。”左某云说。 执法人员当场对循环水池规范采样送检,后续检测结果显示:pH值分别为4.4、3.6、3.7、3.6,均未达到“碱性脱硫”要求。 检查在线监测设施时发现,该公司被纳入重点企业管理名录,尽管已经购买了自动检测设备,但一直未联网。 “由于市场行情不景气,我们只是断断续续地生产,在线监测数据又很不稳定,所以找各种理由打报告申请暂缓联网。”万某解释道。 “前期也知道除尘设施坏了,管道也破了,但想着处于半停产状态,也就没有重视。我们承诺马上整改,对破损管道等粉尘设施进行全面维修,请专业人员指导脱硫塔规范加药,并请第三方运维单位进行检测,尽快联网。”万某诚恳地说。 面对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设施破损和拆除、检测报告,在线监测设备未联网等确凿证据,万某、左某云当即承认了“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测设备未按规定联网”的违法事实。 案件经集体审议,综合该公司主动配合调查、违法情节及后续整改态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及《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分别对上述违法行为处罚20万元、2万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将企业相关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 “环保没有‘法外之地’,更不能心存侥幸。重点排污企业更要扛起主体责任,生产时治污设施不能‘掉链子’、在线监测设备不能成为‘摆设’!”徐日东升说。 下一步,抚州市将持续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突击检查,严厉打击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监测数据造假、偷排漏排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同时,加强以案释法宣传,查处一案、警示一片,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主动治污,切实守护好抚州的蓝天碧水净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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