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河长制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取用地下水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聚焦石油天然气行业取用地下水管理,统筹石油天然气开发和地下水资源保护,全面规范石油天然气行业取用地下水行为,保障地下水资源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通知》强调,相关部门要坚持“四水四定”原则,统筹地下水资源禀赋与产业结构布局,根据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的取用水标准,结合区域地下水承载能力,科学评估石油天然气产业用水需求,制定石油天然气开采区地下水取水总量年度控制目标,在保障地下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有序开发石油天然气;严格禁止取用难以更新的地下水用于石油天然气开采,对于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的,从严实施取水许可审批和用水管理。 《通知》要求,石油天然气开发企业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约用水方案,安装节水设施,积极采用先进用水工艺,逐年压减新鲜水用量;取用地下水的,要制定并落实防止对地下水补给、径流等产生不利影响措施方案,强化污染风险防控,新(改、扩)建地下水取水工程,应当同时按规定安装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在线取水计量设施(器具)并做好维护,推动在产石油天然气开采取水、注水计量监测全覆盖。 《通知》明确,各级政府是石油天然气行业取用地下水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健全技术标准体系,推动石油天然气开发地下水保护和利用关键技术攻关,保障石油天然气行业地下水监管、污染防治和监测计量建设等工作落地见效。 石油天然气行业取用地下水监管工作将纳入全省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着力保障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