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近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多措并举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2020年—2024年,南沙区环境空气综合指数下降5.3%(环境空气综合指数越低表示空气质量越好);PM2.5平均浓度降低4.8%,实现“空气质量越来越好”的目标。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广东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应用系统填报培训,按照“需要什么培训什么”原则,提前收集企业在系统填报中遇到的困难和疑问,科学制定培训内容,邀请专家现场开展针对性讲解,辖内178家涉VOCs企业参加培训。 据介绍,为进一步动态摸清全区涉VOCs重点企业排放底数,南沙区全面推进广东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综合应用系统填报,开展涉VOCs企业2024年的VOCs数据申报工作,夯实污染防治基础。 为纾解企业治污资金压力,南沙区结合企业发展实际,通过政策宣贯会议、“一对一”答疑、实地考察走访等方式,“手把手”帮助企业进行专项资金申报,对拟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指导和把关,主动对接、上门服务,切实发挥资金作用,提高申报成功率,通过资金赋能,不断提升辖区空气质量。“十四五”以来,已协助11家企业共14个项目成功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紧紧围绕市下达的年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南沙区以环境空气子站周边重点污染源管控为重点,常态化实施国控子站10项个性化管控措施,通过执法检查、监督帮扶、走航监测、在线监控等多种手段对工业企业、餐饮业油烟等大气污染排放源控制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切实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据介绍,南沙将继续按照省市联防联治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推动南沙区空气质量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