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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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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怎么干?生态环境部门帮扶后,企业知晓率达100%!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董若义 李秀华  发布时间:2026-10-13
摘要:我们企业刚被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摸不着头绪,不知道从何下手。县生态环境分局的同志们手把手教,帮我们解决了技术难题,心里踏实多了。近日,济宁洪博胜易新材料有限公司环保负责人感慨地说。这是山东省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

“我们企业刚被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摸不着头绪,不知道从何下手。县生态环境分局的同志们手把手教,帮我们解决了技术难题,心里踏实多了。”近日,济宁洪博胜易新材料有限公司环保负责人感慨地说。这是山东省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以下简称汶上县分局)帮扶企业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汶上县分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聚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不懂政策、不会操作”的共性难题,主动靠前,精准帮扶企业提升土壤污染防治能力,推动企业从“要我防治”向“我要防治”转变。

精准送法,把法律送到企业“家门口”

针对部分企业对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认识不清、理解不透等问题,汶上县分局结合重点监管单位行业特点和普法需求,开展“一对一”上门送法。

每到一家企业,帮扶人员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逐条讲解重点监管单位需要履行的六大核心义务: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贮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地下储罐信息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备案实施;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们不仅告诉企业要做什么,更告诉他们怎么做、不做有什么后果,让企业真正理解法律要求,增强守法自觉性。”汶上县分局党组副书记、一级主任科员雷照明介绍,通过“送法入企”,企业对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的知晓率达到100%,合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目前,辖区1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部建立了隐患排查制度和自行监测方案。

手把手教,练就隐患排查“真功夫”

针对企业隐患排查“不会查、查不全、查不深”的普遍问题,汶上县分局把“课堂”从会议室搬到企业生产现场,开展沉浸式现场教学。帮扶人员深入储罐区、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物料装卸区等重点区域,手把手指导企业排查隐患,现场讲解不同区域、不同设施的隐患特点和识别技巧。

“以前我们排查,就是走一圈看看表面;现在知道了要查什么、怎么查,很多以前发现不了的隐患都能查出来了。”山东瑞晴化工有限公司环保负责人说。

为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汶上县分局建立了“排查—整改—复查”闭环机制,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隐患全部清零,从源头上防范土壤污染风险。

全程指导,监测方案“量身定制”

自行监测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掌握自身土壤环境状况、履行法定义务的核心内容。针对部分企业监测点位设置不合理、监测指标不全面、数据上报不规范等问题,汶上县分局组织技术专家深入企业现场,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对每家企业的自行监测方案进行“一对一”审核优化,帮助企业科学确定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

“技术支撑有力度,贴心服务有温度。”相关企业纷纷表示,“汶上县分局用专业的技术、暖心的服务,切实帮助我们解决自行监测中遇到的困难。有这么贴心的服务和专业的指导,我们一定能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得更好。”

企业的认可,就是工作的最大动力。通过精准帮扶,汶上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大幅提升,隐患排查制度建立率、自行监测方案制定率、监测数据上报率均达到100%。

下一步,汶上县分局将持续深化现场帮扶,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用更专业的技术、更贴心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持续提升土壤污染防治能力,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发展。

 
 
责编:齐 敏
审签:韩天运、王敏啟
监制:常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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