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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零碳园区建设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近日,江苏省印发《江苏省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30年,全省培育建成1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到2035年,以园区为主阵地的零碳产业生态体系初步构建,产业国际绿色竞争力大幅跃升。 《方案》参照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和地方标准,设定7项核心建设指标,划定了“硬杠杠”:单位能耗碳排放不高于0.3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园区企业产出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优于2级能耗限额标准;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占比不低于80%;清洁供热占比不低于5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8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规上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占比达到100%。 围绕指标落实,《方案》部署了7项重点任务。在能效管理方面,新上“两高”项目能效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严格落实碳排放等量置换,园区内高能耗企业能效水平全部达到行业标杆或国内先进水平。在能源结构方面,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积极应用钙钛矿光伏、氢能等新能源技术,推动“源网荷储”深度融合。在基础设施方面,新建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新建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低于1.2。同时,加快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探索“以绿制绿”模式;开展“无废园区”建设;打造具有“源网荷储”一体化管控能力的能碳管理平台;探索绿电直连、CCUS等低零碳创新应用。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同步实施十项关键行动,并明确量化目标:到2030年,零碳园区内90%以上规上工业企业能效水平达到行业标杆;建成不少于3家省级零碳(近零碳)工厂;建有可溯源绿电供应体系和清洁供热体系;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90%;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95%;各零碳园区打造形成2条以上绿色供应链。 在保障措施上,《方案》明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统筹全省零碳园区建设,加强用地、用水、用能、绿电绿证、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完善分时峰谷电价机制,鼓励“零碳园区贷”、碳资产质押融资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支持符合条件项目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同时,实行建设名单动态管理调整机制,对推进不力、进展迟滞的园区督促整改,对未完成目标任务、未通过验收的园区及时调出名单。 记者了解到,根据配套印发的申报条件和程序,零碳园区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可为园区整体,也可为“园中园”。申报主体需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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