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和违法犯罪防治研讨会在山东省临沂市举办
来源:环境法制网 作者:李久彪 发布时间:2026-06-02
摘要:5月30日,由中国青少年研究会、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共青团临沂市委联合主办,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承办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和违法犯罪防治研讨会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举办。 本次研讨会汇聚了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大学、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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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由中国青少年研究会、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共青团临沂市委联合主办,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承办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和违法犯罪防治研讨会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举办。
本次研讨会汇聚了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临沂大学等高校和科研中心的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专家学者,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从事少审工作的审判精英及临沂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临沂市委社会工作部、临沂市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共80余人参会,旨在共同探讨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防治的新方法、新路径、新机制、新举措。
会上,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司法局、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调查、矫治教育、“心语亭”犯罪预防等方面作了经验介绍。
在会议交流环节,济南泉城社会服务中心副理事长泰祺以“心理社工为基础”的未成年人服务模式为例,分享了在社会调查中遇到的三大困境——报告趋同化、信任建立难、防御机制强,并提出了三项应对策略:一是通过个性化访谈与投射分析,提升调查报告的区分度;二是组建由心理咨询师、社工师、法律专家等构成的复合型团队,开展多维度评估;三是聚焦未成年人能力重建,围绕情绪管理、人际支持、风险应对等核心技能进行精细化干预。他强调,社会调查不应止于事实还原,更应服务于未成年人的能力发展和再犯预防。
山东师范大学副教授刘娜则聚焦6至12岁儿童的法律思维培育,介绍了以“五合五维六育”为理念的阶梯式法治教育体系。该体系整合法学、教育学、心理学资源,构建以权利思维、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公正思维、理性思维为核心的课程内容,并通过“方圆法治”IP、法治研学、法治游园会等形式,将法律知识转化为儿童可理解的思维工具。刘娜还指出,当前社会组织在注册登记中面临主管单位不明确等制度性障碍,呼吁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对社会工作机构给予更多政策倾斜,并推动法学、心理学、社工等多学科复合型人才的系统培养。
研讨会紧扣少年司法实践痛点难点,重点围绕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社会调查服务规范开展集中研讨论证,探索将社会调查制度广泛应用至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学生欺凌行为认定,专门教育评估等违法犯罪预防阶段,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上升为国家标准的制度成果,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工作水平。
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和犯罪防治工作水平,推动少年司法理论成果向制度实践转化提供了重要支撑。下一步,各相关单位将继续深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协同机制,切实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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