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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竹溪县林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首次以规范性文件形式确立林票制度,为全省深化集体林权改革提供“竹溪方案”,这也是湖北省首个林票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林票是国有企事业单位与村集体、农户或其他投资人合作造林后,按份额制发放的股权收益权凭证,可交易、质押、兑现,期限为3年—20年,这相当于把森林未来的收益权拆成“标准化证券”,让“沉睡资源”拿到资本市场通行证。 这一制度突出“三个打通”:一是破解融资问题,林农可凭票向银行质押贷款,银行即可免评估放贷;二是促进规模经营,分散林地可通过林票集中流转,推动林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转型;三是保障农民权益,收益按协议分配并公示,国企兜底回购,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股金型林票还可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募集,为社会资本规范、透明地进入林业投资领域开辟了新渠道,有助于汇聚多方力量共营绿水青山。 竹溪县林业局负责人表示,此项改革在全省具有先行示范意义,其运行经验将为全省深化林业产权改革、培育林业金融市场、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重要基层参考。下一步,竹溪县将密切跟踪实施成效,总结提炼先进经验,为后续推广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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