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为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进一步拧紧了制度螺栓。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党的优良传统,是需要常抓不懈的重要政治任务。自原《条例》2013年发布以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了牵头管总的基本党内法规,以刚性制度约束将节约理念贯穿党政机关各项公务活动全过程,使党政机关“车轮上的腐败”“舌尖上的浪费”“会所里的歪风”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时隔近12年,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之际,《条例》的修订更是恰逢其时地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了再深入、再落实。《条例》进一步强调了党纪约束,明确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巩固以往党风廉政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做出了更细致、更全面、操作性和约束力更强的制度要求,确保党的作风建设始终与时代发展同向同行。 《条例》的修订印发再次提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看待浪费问题。风腐一体、同根同源。有些浪费问题看似小事小节,却体现着党的作风,而党的作风建设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要求深刻融入党政机关经费管理、采购、投资、差旅活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方方面面,任何党员领导干部都需要坚定执行。在制度约束下,宴请吃喝不能简单看作人情往来,大手大脚、奢侈消费不能当成特殊的待遇享受,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劳民伤财的行为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只有让制度的螺栓紧而又紧,才能让腐败问题没有发生的空间。 在当前的经济大环境下,各地各部门更需要从《条例》的落实入手,以“小切口”推动“大节约”。各地各部门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腾出更多有效资金资源优先投入民生和高质量发展领域,满足发展所需、民生所盼。此外,对能源、水、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资源加强节约集约利用,还可以通过调剂、共享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既能够节约资金,又能够让已有资源提高利用效率、避免闲置浪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参照执行《条例》,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行为不仅有利于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更有利于资源利用效率的整体提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建设节约型机关、单位,能够为在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进一步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 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是为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严格的制度执行让人不能浪费,有力的监督追责让人不敢浪费。党政机关应率先垂范,严格落实《条例》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抓铁有痕的行动,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在各地方各部门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每一份节约之举为增强民生福祉积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