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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云南省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立足全省干热河谷光热生物资源优势,全力推动干热河谷生态带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响云南生态品牌、农业品牌、综合治理品牌。 《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干热河谷地区退化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林草覆盖率明显提升,水土保持功能不断提高,高原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壮大,发展15个以上林下经济发展重点县,建成157个旅居重点村,群众增收渠道持续拓宽,基本建成干热河谷生态带。 《实施方案》明确,云南省干热河谷生态带涉及13个州(市)53个县(市、区)。立足不同流域、不同县域生态本底、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差异,按照“试点破题—重点攻坚—稳步发展”的工作思路,梯次推动6个县试点破题、25个县(市、区)重点攻坚、22个县(市、区)稳步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强化科技赋能支撑、强化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加强要素保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共六个方面19项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把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作为首要任务,明确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持续开展石漠化、水土流失及小流域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河湖水系生态保护修复,规范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在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方面,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国家储备林建设和国土绿化项目,稳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强干热河谷生态状况变化、典型生态系统碳汇功能监测,强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恢复。加强干热河谷气候变化监测体系建设,提升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和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水平。加强前期研究,适时推动制定干热河谷生态带保护条例。 金沙江流域,重点推进干热河谷植被恢复,加强国家储备林建设。红河流域,加强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红河哈尼梯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怒江流域,加强原生地带性植被保护,强化公益林管护。珠江流域,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增加林草覆盖率,提升区域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澜沧江流域,加强热带森林保护和退化林生态修复,强化公益林、古茶山和古茶林管护。 在持续推进河湖水系生态保护修复方面,以金沙江、红河、怒江、珠江、澜沧江五大水系干流及干热河谷分布支流为重点,实施河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工程,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修复治理。强化河湖岸线空间管控,推进河湖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清理,开展河湖滨岸带生态修复治理,因地制宜建设生态缓冲带和滨水绿道。 在规范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方面,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干热河谷地区生物资源本底调查,加大对新作物、新品种、新品系的调查研究。加强干热河谷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建设一批干热河谷特色种质资源库(场、区、圃)、良种繁育基地、保障性苗圃,鼓励开展种质创新、新品种选育和产业化开发应用。探索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试点,依法管控生物资源采集、保存、利用等行为,保障生态权益与生物安全。 《实施方案》把打造“干热河谷生态旅游环线”和干热河谷生物多样性体验地作为提档升级文旅产业的举措之一。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干热河谷生态带建设,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活动,并按规定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府补助政策。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建立和规范生态产品认证评价标准,建立生态产品溯源体系,健全生态产品交易流通全过程监督体系。鼓励搭建区域水权等交易平台,规范自愿减排交易活动,推进林业、水土保持等碳汇项目开发与交易。鼓励将生态保护修复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权益挂钩。健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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