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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持续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推行“户集中、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农村人居环境正向着“洁净美”转型升级。但个别地区由于统筹谋划不深入、规划设计不合理、基础设施不完善、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较低,与农民群众的普遍期待还有不小差距。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一些地方套用城市统一收集、末端处理的方式,在垃圾收集和处理两个环节管理粗放,未能充分考虑农村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特点,拉高了垃圾治理成本,削弱了垃圾处理技术适应性和运维保障持续性,给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稳步推进增加了诸多不确定性。笔者认为,要因地制宜,精管善治,才能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提质增效。 源头减量,解决“分”的问题。笔者在鄂西北农村调查时发现,农村生活垃圾中40%是厨余垃圾,40%是灰土、砖瓦等建筑垃圾,20%是纸类、塑料、金属等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量较少。约有60%以上的生活垃圾可通过源头分类实现减量,再加上对纸类、塑料等可回收垃圾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减量率可达70%左右,仅有30%左右的生活垃圾需转运集中处理。从各地试点经验来看,浙江省推广“二次四分”法,即农民按照“可腐烂”和“不可腐烂”两类进行初拣;保洁员对“不可腐烂”的部分,再按照“好卖”“不好卖”进行二次筛分。这种分类方法好识别易推广,大大降低了垃圾分类的难度。 就地处理,解决“治”的问题。从自然环境看,农村地域广阔,可消纳无害化生活垃圾的途径多,容易实现就地利用。从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堰河村的实践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实施3个“1/3”(1/3沤肥、1/3回收和1/3处理处置)垃圾分类减量法,有机成分就地沤肥,回用于农田,改良了土壤;灰土、砖瓦等建筑垃圾就近填埋铺路,既就地就近实现资源化利用,又降低了垃圾转运成本和处理成本。从农村经济社会特点来看,村民仍保留着勤劳节俭的生活习惯,生活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的边际效应明显,可推广、可持续。如果辅之以适当的行政引导、乡规民约、经济激励,推动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效果会更好。 整合资源,解决“钱”的问题。应统筹运用各部门建设资金,形成一体化运行体系,保证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设施维护和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良性运行。一方面,宜继续安排一定的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中西部农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宜指导各地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依法依规探索建立农户合理付费制度,既可以作为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资金的有效补充,也能够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度。 严格督查,解决“管”的问题。应推动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首先,指导各地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引领,以村民自治组织为纽带,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农民群众全过程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村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方法制定、垃圾收集点选址等工作。其次,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运行管护服务专业化,逐步实现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一体化。再次,推动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发现处置机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重点任务,通过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及时核查整改,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作者单位:郑颖,湖北省宜城市公路管理局;杨明生,湖北省宜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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