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加工废铁桶,为何会获刑?广东省惠州市近日通报一起非法处置危废案,为行业敲响警钟。 去年6月12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接到上级移交的环境违法线索,显示位于惠阳区永湖镇某村附近,有一家废铁桶加工厂,擅自回收废旧铁桶,并在厂房内进行翻修、喷漆作业。 惠阳分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突击检查,发现加工厂占地约600平方米,地面存在大量废油漆渣及废铁桶,部分废铁桶内散发出废矿物油、废树脂、天拿水等高挥发有机溶剂特征气味。 “当时现场没有相关负责人,我们在检查时也没有发现相关经营证照及危险废物经营资质证书。”执法人员立即将相关情况反馈给辖区派出所,协调公安机关共同参与案件调处,现场查获废铁桶428个、喷枪1把、手喷漆罐两瓶,还有沾染油漆废胶桶25个、废抹布6条、木板4块以及工业防尘罩1个。
执法人员与公安机关共同参与案件调处 为防止涉案物证泄漏丢失,并造成二次污染,执法人员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将上述物品转移暂存,并对涉案物资进行查封、扣押,随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同年7月25日,在严密侦查下,该加工厂负责人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鉴定,涉案场所地面废油漆渣和铁桶堆存的蓝色物质及其沾染物共计重达3.2吨,均属于危险废物。
针对魏某非法收集、加工含危险废物废化工桶的行为,惠阳分局将违法线索、材料依法移交惠阳区公安分局侦办。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1日公开开庭对案件进行审理,最终依法判处魏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执法人员表示,此案涉及隐蔽性强、危害性大、链条复杂等特点,其查处过程及结果能为环境治理、执法监管和法治建设提供多维度启示。 此案涉案人员反侦查意识强,案发地点较为隐蔽,执法人员现场迅速固定证据,并及时开展专业鉴定,为后续的刑事追责提供支撑。同时通过对案件公开宣传,对潜在违法者形成警示,倒逼企业守法经营。通过普法宣传,引导企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结合,推动企业主动公开危废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这起案件也为我们敲响警钟。”执法人员提到,惠阳分局以案为鉴,强化对废铁桶产生单位(如化工、涂料企业)的监管,对非法收集、转运行为加大监管力度;针对小散乱污企业、废弃厂房等高风险区域,开展常态化排查,及时发现隐蔽窝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