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再次来到吴中区横泾街道沿太湖村庄,对太湖通湖河道生态修复情况进行“回头看”。走在亲水步道上,只见水流清可见底,与沿岸绿植相映成趣。监测数据显示,整治后的河道水质由原来的劣V类水提升至优Ⅲ类。 这一蜕变,得益于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成功追偿并高效使用生态修复资金。 近年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案件时,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推动相关方依法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累计追赔生态修复资金1500余万元。生态修复项目需要专业技术支撑和特定实施场景,如何将这些资金切实转化为具体的生态修复项目,是生态司法保护质效提升的关键所在。“追回生态修复资金只是第一步,关键要让资金活起来、用到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永平说。 为此,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聚焦生态修复资金使用核心环节,以系统思维推进司法追偿与生态修复的衔接转化。一方面,针对太湖流域环境治理实际需求,联合当地法院及生态环境局,从技术可行性、环境效益等维度进行科学论证,确保生态修复资金能找到适配的“生态出口”;另一方面,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动司法生态修复需求融入“太湖生态岛”环境治理规划。 依托“科学论证+需求对接”机制框架,在立足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现实情况的基础上,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院选定将部分生态修复资金用于吴中区横泾街道沿太湖村庄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助力推进太湖流域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 修复项目确定后,依托苏州市检察院的沟通协调机制,生态修复资金审批流程完成。2024年11月,近300万元生态修复资金按照法定程序拨付至上述太湖流域通湖河道治理项目。 据悉,项目以“水动力改善+污染源管控+生态治理”为系统化治理路径:采用活水清淤技术促进水体交换,提升河道自净能力;实施控源截污工程,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市政管网集中处理,从源头阻断污染;安装微纳米曝气活水循环设施,提高河水化学需氧量,改善水质指标;构建生态修复系统,建设生态驳岸、水下森林、生态浮岛等多层次水生态体系,进一步净化水体并恢复河道生态功能。 为确保修复工程达到预期生态效益,吴中区人民检察院还联合苏州市吴中生态环境局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对该项目实施及后续效果开展为期6个月的跟踪评估,确保生态修复资金真正转化为看得见的生态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