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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叠翠,碧水蜿蜒。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坐拥木论、九万山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江喀斯特地貌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如何守住生态底色,又与山乡发展相得益彰? 近年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把法庭搬到山林间,把纠纷化解在村寨里,将审判职能与源头治理、生态修复相衔接,让司法力量成为绿水青山的坚实屏障。 让生态保护跑在风险前 守护自然遗产,不能只在破坏发生后追责,更要在风险露头时预防。 在洛阳人民法庭,喀斯特世遗生态保护巡回法庭挂牌成立,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同步设立,司法保护从审判庭延伸到保护区周边。 针对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风险,洛阳人民法庭与木论森林派出所、木论保护区管理中心建立生态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召开联席会议5次,重点研究毁林开垦等涉农风险,让潜在矛盾早发现、早化解。“发现问题、共同研判、联动处置”逐步成为常态。 山要护好,产业也要发展好。围绕当地桑蚕养殖等特色产业,法官借助“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走访企业、开展座谈,既提醒企业守住生态红线,也帮助识别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不再是简单的“二选一”,而是在法治框架下寻求协调共进。 织密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网 自然遗产连成片,行政区划却有边界。林木、水源、野生动植物跨区域分布,给环境治理提出了协同作答的课题。 环江与贵州部分乡镇相接,同属喀斯特世界遗产片区。环江法院与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法院签署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框架协议,细化案件联动、信息共享等八项配套制度;又与广西融水、罗城两地法院建立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区域协作机制,推动司法保护从“各管一段”走向“联防一片”。 在黔桂交界处,洛阳人民法庭与贵州荔波县茂兰人民法庭建立常态化联系,探索“联合排查、联合调解、联合普法”。两地组织政府工作人员、村干部、村民代表共同座谈,推动行政区域界线勘定,从源头减少边界争议。 跨省协作之外,法院依托“三官一律”机制,联合公安、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开展“司法+网格”排查,聚焦盗伐滥伐、农业面源污染等隐患,并联合木论森林派出所开展联防巡护。2022年以来,环江法院共推动召开跨区域、跨部门联席会议及开展联合巡护等活动11次。 从法院之间的信息互通,到多个部门的联合巡护,跨区域协作让生态风险有人发现、有人响应、有人处置。山林之间,一张跨地区、跨部门的生态保护网络正越织越密。 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司法的力度,体现在依法惩治;司法的价值,也体现在受损生态能否真正修复。 近年来,环江法院坚持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同步推进、个案办理与系统治理有机结合,2026年1月至9月,审结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案件26件42人,持续释放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鲜明信号。 惩治不是终点。面对滥伐林木造成的生态损失,法院探索“司法+碳汇”生态资源修复模式,引导被告人主动认购林业碳汇,将赔偿责任与生态修复衔接起来。 近期,在一起涉及10人、5个单位的污染环境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法院通过调解促成各被告就生态损害赔偿达成一致并履行,让法律责任化为修复生态的实际行动。 山林保护,也离不开村民参与。针对林地权属、宅基地、征地、排水等纠纷,环江法院联合乡镇、司法所、村委实地勘界、现场调解。2024年以来,洛阳人民法庭先行调解涉农纠纷30件次,联动化解18件,对10起涉农纠纷开展实地勘界和现场调解。 对于群众居住分散、到庭不便的问题,法官利用农闲和傍晚走进村屯,开设巡回法庭和“屋檐下法治课”。2024年以来,已开展涉农生态类案件巡回法庭4场,150余人次旁听,让村民在家门口看得见司法、听得懂法律。 据悉,法院以案释法的触角还伸向校园、乡村。法院围绕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节点开展宣传,把专业的法律知识融入群众生活,引导村民从生态保护的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让生态保护逐渐成为村民的行动自觉。 据介绍,环江法院正以更主动、更细致的生态司法实践,让法治力量扎根毛南山乡的山水之间,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和区域绿色发展筑牢坚实屏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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