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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一体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旅居云南”发展和健康县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一体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旅居云南”发展和健康县城建设三项工作(以下简称三项工作),持之以恒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美好家园。 《意见》提出,统筹城乡两个战场,一体推进三项工作,提升系统治理效应,促进美丽生态、美丽经济、美好生活有机融合。到2030年,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稳步提升,生活污水治理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80%、98%;“旅居云南”成为大IP、大生态、大产业,旅居综合消费规模突破1000亿元;爱国卫生措施和健康影响监测评价体系更加健全,创建一批全国健康城镇。 《意见》从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旅居云南”建设、建设高质量健康县城、一体推进三项工作共四个方面提出13项重点任务,同时明确了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 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方面,加快和美乡村建设,坚持“建管并重”,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强化改厕质量管控。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完善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整治乱搭乱建,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深化乡村绿化美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乡村小微绿地建设和森林乡村建设。 在建设高质量健康县城方面,保障居民饮水和食品安全,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饮用水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和管护,强化饮用水水质监测,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加强噪声、光污染防控,强化噪声监测,健全噪声投诉处置机制。常态化开展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噪声污染整治,提升全天候声环境达标率。推进宁静小区建设,打造一批“消除噪声、睡得安心”宁静小区。实行市政道路照明管控,采用或更换为低眩光、截光型LED路灯,规范户外广告、霓虹灯、灯箱设置,对工地、公园等特殊场所实施强光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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