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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山西省2026年省级非现场监管协调联动座谈会在太原召开。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监察专员樊占春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生态环境中心(省环科院)党委书记、主任(院长)闫文斌作工作部署,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钱永俭、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郝维敏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非现场监管协同联动,是打击环境违法的现实选择、法律要求和重要路径。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及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对打击环境违法和企业弄虚作假提出了明确条款。生态环境部门必须坚决扛起法律大旗,以《条例》和《法典》实施为契机,深化非现场监管协同联动,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推动非现场监管工作从“有”向“优”提质升级。 会议强调,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查处效能偏低、线索转化率不高,取证难度较大、重点案件查处困难,协同联动不足、精准度时效度联动度有待提升等短板,要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树立“一盘棋”思想,打破部门壁垒,提供“保姆式”服务,确保线索经得起考验。二是完善要素保障,明确移送线索的完整要素,汲取典型案例教训,不给后续查处留下隐患。三是坚持典型引路,利用大数据、用电监管、在线监控等精准筛查,打造“有线索、有问题、能查处”的典型案例。四是完善制度机制,主动梳理到期或空白的制度,提出修订完善建议。五是形成闭环管理,构建“发现问题—移送线索—查处案例—反馈结果—及时公布—总结提升”的全链条闭环机制。 会议要求,一要完善联动办法;二要修订《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三要强化结果应用;四要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五要把握好六个关系,即非现场监管与企业减负、证据固定与技术支撑、查处整改与闭环到位、省级队伍与市级力量、精准打击与节约资源、先进带动与后退鞭策;六要坚定信心,省生态环境中心(省环科院)要当好“哨兵”、擦亮“眼睛”,为执法部门的“拳头”打击提供精准支撑,切实做到“发现一条、核查一条、处置一条、帮扶一企、震慑一方”,以高效监管助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省生态环境中心(省环科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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