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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开展16项强制性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实施(复审)评估工作,济南市环境研究院作为重要技术支撑单位,深度参与其中9项标准的实施(复审)任务,为全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优化提供重要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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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实施(复审)工作构建了“四维一体”评估框架,从合法性规范性、技术内容科学性、实施落地成效、综合效益转化四个维度展开系统性评估。评估过程严格遵循 “对标国家标准、立足山东实际、统筹环境效益与经济可行性” 原则,聚焦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与可操作性,全面梳理标准实施成效与现存问题,为后续标准制修订及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精准依据。
目前,9项标准的初步评估工作已顺利完成。为进一步夯实评估结论的客观性与针对性,7月24日至28日,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会同厅大气环境处、济南市环境研究院等单位组成专项调研组,赴青岛、潍坊、淄博、济南四地开展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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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团队精准选取有机化工、建材、玻璃钢等重点行业领域,覆盖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代表性企业,通过 “政企座谈 + 现场踏勘” 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在标准执行中的具体实践:包括提标改造的技术路径、污染治理设施的配套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实际效果,以及污染治理的投资成本与运维经济性;同时重点收集企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技术瓶颈、成本压力等实操难题,全面掌握第一手数据资料。
此次实地调研对精准把握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实施现状具有重要意义,为提升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奠定坚实基础。下一步,济南市环境研究院将系统梳理调研发现的共性问题与个性诉求,针对相关指标限值设置的可行性开展科学论证,组织专家咨询形成权威评估结论,助力山东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迭代升级,为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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