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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举办全市排污单位生态环境普法培训

来源:山东生态环境厅 作者: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7-24
摘要:7月21日,全市排污单位生态环境普法培训开班,标志着为期近一个月的普法培训正式启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刘峰同志作动员安排,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处处长张文利同志到会现场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国家级教师、市生态环境保
  7月21日,全市排污单位生态环境普法培训开班,标志着为期近一个月的普法培训正式启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刘峰同志作动员安排,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处处长张文利同志到会现场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国家级教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协调指导处(案件管理处)副处长王同林同志为参加培训企业授课。首轮次全市共计600多家排污单位参加普法培训。

 

 
  此次全市排污单位生态环境普法培训,将以片区为单位,采取专家授课、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现场集中培训和视频会议相结合,对全市排污单位开展多轮次培训,确保重点排污单位全覆盖,其他排污单位普法到位。
 
 
  此次培训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内容展开。一是普及法律知识,明确企业责任红线,规范操作指引,解决“不知法”的问题;二是防范企业风险隐患,推动主动守法,预防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三是强化企业主体意识,推动主动履责,提升管理水平,引导绿色发展;四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多元共治格局形成、提升全社会环保法治意识。

 
  此次普法培训,将搭建生态环境部门与企业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守法意识和环境管理能力,助力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参加培训开班式的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将充分利用这次培训机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环保业务知识,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提升企业治污减排能力水平,自觉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实现企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以实际行动为美丽济南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下一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此次普法培训为契机,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优化落实“执法+服务”举措,持续深化对企业的普法培训与帮扶指导,主动助企惠企、排忧解难,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效能生态环境执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责编:齐 敏
审签:韩天运、王敏啟
监制:常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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