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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围绕​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组织培训学习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者:周兆木 姜磊 汪良子  发布时间:2025-05-16
摘要:浙江

浙江省《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5月1日起施行。5月13日下午,杭州市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围绕《条例》核心内容及执法实践进行系统学习与交流。

本次培训邀请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行业法律专家进行专题授课,重点围绕《条例》立法背景、规划建设、源头减量、贮存和运输、利用和处置、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七个方面共计8章50条展开全面解读。

专家结合淳安山区县特点以及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当前实际,详细阐释了《条例》中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的基本原则,以及“统筹协调、属地负责、分类处理、全程监管”的管理体系。针对源头减量环节,特别强调施工单位需在开工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备案,明确了装修垃圾管理责任人的义务及法律责任。在运输监管方面,结合电子转移联单制度、车辆监控设备安装等数字化管理要求,解析了运输单位的合规操作标准。

培训现场还设置了互动交流环节。执法人员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围绕“无资质运输车辆查处、偷倒乱倒行为证据固定、跨区域处置补偿机制落实”等难点问题展开热烈讨论。针对农村地区及城郊建筑垃圾乱倒现象,分享了“三班倒值守+网格化巡查”的经验做法,通过重点路段设卡检查与偏僻区域拉网式排查相结合,截至目前,累计查处违法倾倒案件24起,有效遏制了违规倾倒行为。同时,结合《条例》新增的联合执法机制,参会人员就如何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等建议,有效提高执法人员在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规范管理意识。

此次培训是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据介绍,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结合千岛湖“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的深化,以“水岸一体”工作机制建设,持续推进“练思想、练作风、练形象、练业务”行动,加强执法队伍法治素养能力建设,依托县生态共治指挥中心,利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提升执法队伍“能发现、能盯住、能分析、能打击”业务水平,强化对建筑垃圾全链条的动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处置等行为,通过“法治+科技”双轮驱动,切实守护千岛湖生态环境。

编辑:江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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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齐 敏
审签:韩天运、王敏啟
监制:常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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