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年初,河北省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唐山市生态环境系统转作风强服务优环境促发展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聚焦主责主业,拓宽沟通渠道,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创新优化服务举措,以务实贴心的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八条措施》实施3个月以来,解决企业环境诉求530个,为企业办实事343件,减少入企检查频次49.2%,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和环境效果。 《八条措施》从管理、服务、保障等多方面入手,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具体内容包括:解决12345政务服务热线企业诉求问题,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建立包联企业征求意见制度,以下沉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定期征求意见建议;持续纠治“一刀切”行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深入园区、企业,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活动;减少环保绩效评级审批审核环节,排污权交易采取“不见面”审核;以“市局+专家”模式开展指导帮扶,做好重大项目全过程全要素保障;推进非现场执法,规范入企检查行为;实行全员公开承诺,违反承诺的,依规依纪严肃查处、严格追究。这些举措旨在找准排忧解难“小切口”,做好服务企业“大文章”,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同频共振。 《八条措施》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唐山市通过开通“快速通道”,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共收到环境类诉求579个,已解决530个,其余正在推进中。领导干部带头包联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培训会、下沉企业调研等方式,为企业办实事343件。简化环保绩效评级审核,12家企业按新流程完成审核,评级企业平均缩短审核时间1个月,33个排污权交易主体受益“不见面”审核。实行“入企审批”“入企扫码”制度,推行非现场执法,今年一季度,唐山市入企检查次数同比减少49.2%。全员、全系统围绕“主动服务,不吃拿卡要、不搞不正之风”向企业公开承诺,推动干部队伍转作风、提能力。 为保障《八条措施》落地见效,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成立服务企业发展办公室,研究制定了4项保障机制,在督导调度方面,建立日发布、周总结、实时调度机制;在协调解决方面,定期梳理相关问题,协同有关单位共同解决诉求;在评价问效方面,建立作风监督员、驻局纪检组以及企业个体多方评估机制;在追责问责方面,明确提出,对不作为、不上心甚至违纪违法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下一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深化“转强优促”活动,不断完善服务举措,加强监督保障,确保《八条措施》持续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