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度污染物排放总量奖励指标的通知》,创新性地将市本级污染物排放总量储备库余量的15%,奖励给全市环境质量排名前三以及为国家约束性减排考核作出较大贡献的地区。以相城区为例,此次共获得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等7类污染物排放总量奖励指标,这些指标将通过江苏省污染物排放总量储备库和交易管理库直接下达至区级储备库。这一举措,体现了当地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从刚性约束向激励引导的转变,不仅能激发企业减排积极性,更为当地重点工程项目留出了发展空间。 污染物排放总量储备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为收储和合理调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各地纷纷建立市级、县(市、区)级、园区级等不同层级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储备库,将辖区内通过结构减排、工程减排、政策减排等途径形成的实际减排量纳入总量储备库,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市级储备库原则上用于支持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保障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县(市、区)级以及园区级储备库则优先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产业项目。 然而随着各地经济快速发展以及产业项目不断增加,县(市、区)级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紧缺的问题日益突出。因指标余量不足,导致辖区内产业项目迟迟不能投入建设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2024年某地因VOCs排放总量指标不足,导致辖区内多个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实验室项目无法通过审批,直接影响当地科创园及周边区域的建设。还有一些企业,为推进建设项目,不得不投入资金购买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比如2025年3月,安徽省宣城市7家企业分别与市生态环境局签订《安徽省排污交易合同》,共花费205万元购买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指标。 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企业发展“松绑减负”,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发布《关于优化环境管理服务助力新质生产力培育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23项精准惠企务实举措,市级污染物排放总量奖励就是其中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指标再分配可以缓解企业压力,促进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协同推进,为破解指标限制难题提供了新思路。 目前污染物总量指标的奖励大多是按照各地区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排名来确定的。但在实际奖励过程中,笔者发现,部分考核排名相对靠前的地区,新增产业项目相对较少,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需求并不高。而一些产业项目较为集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需求较大的地区却难以获得奖励。因此,各地可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建立“需求+能力”双维评估体系,兼顾环境质量考核与产业发展需求,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奖励分配进一步优化,提升科学性。 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是一奖了之,各地要对奖励指标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规范使用。建议制定专门的使用管理办法,比如明确禁止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以及造纸、印染等高污染行业使用奖励指标。虽然指标奖励后由各地区生态环境部门自行审核使用,但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仍应做好监督工作,建立市级动态跟踪机制,以确保这项奖励政策真正服务于企业绿色发展。 苏州实践表明,科学的总量奖励机制能有效释放环境要素活力。要让这一政策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未来还需在精准分配、规范使用、市场协同等方面持续创新,真正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