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实施修订后的《乌鲁木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2025年版》),对预报、分区提高响应级别、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等内容进行全面更新,优化预警发布流程,将预警信息发布时间调整为提前至48小时及以上。 修订后的《应急预案2025年版》由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预报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上报和总结评估、应急保障、监督问责、预案管理8部分组成。其中优化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响应等规则,更新了组织机构,完善了应急减排措施,进一步提升了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此番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将预案适用范围限定为“细颗粒物(PM2.5)污染”,在预案不适用因素中增加“臭氧(O3)污染”;将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由“乌鲁木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调整为“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完善了部分单位工作职责。 同时,增加多项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如在工业源减排措施中,增加“鼓励使用新能源、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开展运输作业”,明确了红色预警期间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电解铝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公路运输使用新能源和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占比不低于50%;在移动源减排措施中,黄色预警期间明确要求禁止重型载货汽车在主城区范围内上路行驶;在扬尘源减排措施中,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施工工地必须停止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作业。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全面对照《应急预案2025年版》要求,协调、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和市属相关部门落实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工作,提升全市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水平,最大限度减缓大气污染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